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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什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敢枉法裁判却始终得不到追责处理的根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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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本帖最后由 为人民服务 于 2025-7-2 06:35 编辑 : }7 o1 t" p+ X9 y  X+ I! j# b9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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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宿迁经历了一二审,最黑暗莫过于宿迁中院,为什么法官敢肆无忌惮的枉法裁判,知法犯法。就是因为法院的领导包庇保护院里人,就像儿子闺女犯错,做父亲打死也不会责怪是一样的,而且基层法院就像中院的儿子闺女一样的,所以怎么可能打自己儿子闺女脸呢!所谓的相关部门反映,能否制约追责呢?只要不出省那么所有省内的法官都有互通,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因为本省的所有法院法官、庭长、院长都经常组织出去聚在一个地方借用所为的学习聚在一起,这所谓的学习根本不是真正的学习,话说到此处我相信所有人都已经明白为什么冤假错案没有相关领导督办,或者上级领导督办,甚至只要不出省基本翻案没有希望的原因了吧!所以这一切的内幕相关部门与领导也都心知肚明,只是不愿意说出来而已,还有就是很多相关政法部门领导是正义的,但是往往被法官的一面之词给忽悠欺骗,导致政法部门领导根本了解不到冤假错案的真实情况,导致错案无法翻案,更无法追责相关法官与法院责任人。而且冤假错案只要政法部门、上级法院、检察院、人大、纪检委即使介入调查,法院的一把手和院长都会想法设法视死维护,想尽办法协调关系来保护她们,因为一旦被追责,难道身为第一责任的一把手与相关责任庭长还有责任副院长都会受牵连,甚至会丢了身上身皮,同时所谓的维权实际上是在地方生效判决所在地同级的检查监督,这所谓的“同级”就是同级别的相关部门走程序而已,根本没用,原因很多人不知道,我今天告诉所有人为什么,因为政法部门与相关监督监察部门的一些办案人员及时知道和发展是法院枉法裁判判错了,也都不愿意改,因为不得不考虑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法院院长还有另外一身份就是人大成员,手里握着选举和监督相关政法部门的制约,并且法院院长手里握着相关部门很多人晋升与选举的一票,所以就这是为什么宿迁中院与全国有史以来冤假错案在地方根本无法翻案的根本原因,如果法院院长不身兼人大成员这一职,会有利于老百姓。综上解决不了老百姓只能去北京信访,为什么中央一再强调从地方责任部门源头解决问题,所以地方政府部门领导该出手就应该督办处理才能解决问题,否则只会让法院除虫继续祸害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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