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论坛|鼎鼎有民|大宿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246|回复: 6

[维权投诉] 关于宿迁法院段娜、钱钥、赵迎娣、高曼莉、庄云扉等法官扭曲事实枉法裁判的控告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5-26 14: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本帖最后由 为人民服务 于 2025-5-29 13:47 编辑

                                         信访举报控告书
      控告人:张伟坤,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321323199202226110,联系方式:19905241444,住址:泗阳县丽景雅苑8号楼606室。
      被控告人:孙仲洪,男,宿迁市泗洪县法官。
      被控告人:段娜,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被控告人:钱钥,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被控告人:赵迎娣,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被控告人:高曼莉,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
      被控告人:陈加宽,男,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
      被控告人:庄云扉,男,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
控告罪名
      1、被控告人构成失职渎职枉法裁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2、被控告人构成违反《法官法》第43条、第46条的处分责任。
      3、被控告人触犯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再审程序相关规定。
      4、根据《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深入调查按照不同情况追责处理。依据:第23条,独任审判员违法审判的,由独任审判员承担责任。第24条,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评议结论错误的,由导致错误结论的人员承担责任。第25条,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决定错误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主持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审判委员会决定错误的,由主持人承担责任。第26条,院长、庭长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对独任审判员或者合议庭的错误不按照法定程序纠正,导致违法裁判的,院长、庭长、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有关人员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 事实情况:  
    (1)、被控告人孙仲洪于2024年1月2日,以虚假诉讼当事人陈金喜、谢莉、林泉捏造的事实做出扭曲事实、断章取义、滥用自由裁量权、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失职渎职、不作为的枉法判决《案号:(2023)苏1324民初6541号》,判决后控告人多次要求法律释明,被控告人拒不理睬,逃避判后答疑,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
    (2)、被控告人段娜、钱钥、赵迎娣于2024年6月14日,以虚假诉讼当事人陈金喜、谢莉、林泉捏造的事实做出扭曲事实、断章取义、滥用自由裁量权、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失职渎职、不作为的枉法判决《案号:2024苏13民终1197号》,控告人多次说明对合同解除后不再对控告人具有约束力,但是一二审法官还一味的扭曲事实强行认定合同没有解除任然对控告人具有约束力。还有二审中法官拒不对虚假诉讼当事人的157万元进行审查,明确知道157万元根本不是所谓的借款,157万元就是假的,确扭曲事实借用虚假诉讼当事人所谓的2018年5月7日协议,作为共有出资的枉法裁判。二审法官还违反了对诉讼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进行判决属于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的第13条的规定、第97条规定、第85条规定、第66条规定,这一行为属于程序违法,应当进行处分并且依法纠错改判,法院裁判范围应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限制,若判决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即构成对处分原则的违法。在违法行为处分中,若粗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甚至可能涉嫌渎职犯罪的(需要根据《法官法》第43条、第46条、《刑法》第399条等规定依法追责处理)。而且法院对当事人没有主张的内容进行了判决,那么这一判决就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违背了不告不理原则,这样的判决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并且法院应当依职权自行纠错。
    (3)、被控告人高曼莉、陈加宽、庄云扉三位法官在衡阳院长交办复查本案后,宿迁中院自行立案就行复查,尽然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再次严重扭曲事实、拒不对信访举报控告人的问题做出查处与对案件中虚假诉讼证据等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案件不能依法职权纠错。
    (例1)虚假诉讼当事人虚假陈述自认只有这一笔157万元是借款,其他所谓的借款都还清不存在了,二审法官向所谓的借款人陈清核实于虚假诉讼当事人债务情况后,所谓的借款人陈清根本不差虚假诉讼当事人陈金喜、谢莉债务后,二审法官任然在明知虚假诉讼当事人所谓的40万酒款与所谓的157万元借款都是假的事实情况下还强行认定陈清与虚假诉讼当事人存在欠款债务。控告人强烈要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而法官确拒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还帮助虚假诉讼当事人扭曲事实强行认定说还存在欠款债务只是查不清作为认定虚假诉讼当事人的共有出资。
    (例2)扭曲对公安询问笔录内容作为认定虚假诉讼当事人的共有出资证据使用,而控告人说的是2017年7月3日的协议,这么说当时也只是给虚假诉讼人一个去本人酒厂的身份理由而已,并且也是怕虚假诉讼当事人被定为寻衅滋事而已,事实情况控告人的酒厂根本与虚假诉讼当事人没有共有的权属关系,而一而审法官扭曲事实、断章取义、滥用自由裁量权、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失职渎职、不作为的做出枉法判决。
    (例3)对虚假诉讼当事人在泗阳法院2019年3月6日5月29日庭审中自认的案件事实拒不认定,关键证据拒不采纳,扭曲事实、滥用自由裁量权帮助虚假诉讼当事人侵害控告人资产。
    (例4)对证人与2019年4月1日关键证据拒不做出说明与拒不采纳,扭曲事实、滥用自由裁量权帮助虚假诉讼当事人侵害控告人资产。
    (例5)超出当事人诉讼请求,扭曲事实、滥用自由裁量权帮助虚假诉讼当事人做出判决。比如对虚假诉讼当事人主张的虚假债务157万不查,却还扭曲事实、滥用自由裁量权帮助虚假诉讼当事人认定其他不存在的债务作为案件的裁判事实,对没有主张的强行认定作为案件的裁判事实比如小贷公司。
    (例6)故意遗漏控告人的证据材料与故意扭曲控告人的证明目的,并且对谈话笔力拒不归档。
    (例7)故意在判决结果下来之前法官在2024年5月31日与虚假诉讼当事人谈话,告知其审理案件意见有二种情况,一是支持不支持虚假诉讼主张共有的原因,二是支持虚假诉讼当事人共有的原因,但是金额难以确定。
二、 枉法裁判严重违背法律与违法犯罪及损害后果:  
      导致造成控告人财产损失高达500万元(给控告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有,申请执行控告人的:3645000元、诉讼费:53826元、律师费:200000元、还有利息费用等等);  
      被控告人严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违背法律、扭曲事实、断章取义、滥用自由裁量权、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失职渎职、徇私枉法、不作为的枉法判决,帮助扭曲事实提起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严重侵害了控告人的名誉权、财产权、等等合法权益,还严重导致控告人身心俱疾、质疑司法公正,并且严重造成信访特色,浪费司法资源特色等等情况的出现。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规定,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徇私枉法和枉法裁判的判决。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或篡改、毁灭证据材料等。
四、立案标准: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直接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2、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
      3、造成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出于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仍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进行枉法裁判的。
应当受理立案调查的依据与理由:
      作为控告人我知道只要我控告法官枉法裁判和徇私枉法,监察委就会欺骗我这控告人,说我是这是对判决结果不服,属于涉法涉诉法律监督问题,归法院和检察院管辖!还会继续欺骗我这控告人,他们部门受理条件是法院撤销的判决和受贿!但是今天我将依法依规对不想受理我控告法官枉法裁判和徇私枉法的领导,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启动监察程序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法院撤销判决!也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启动监察程序的条件是法院判决结果!也没有法律法规定启动监察程序和法院及检察院有关!也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启动监察程序的唯一条件必须是受贿!所以监察委要是不愿意立案调查处理就是失职渎职不作为更就是在欺骗信访举报控告人!而本人作为控告人知道控告的法官涉嫌枉法裁判,其判決结果肯定是错的,应启动法律监督程序撒销判决,可这是启动法律监督程序,而追诉法官枉法裁判和徇私枉法是启动监察程序。所以两者管辖机关不同的!启动程序也不同!一个针对判决结果!另一个是不针对判决结果!法律监督和监察调查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序!两者无关。
监察权限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监察程序规定: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监察程序规定: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应当进行调查。
综上:依监察权限规定,枉法裁判和徇私枉法归监察委管辖。依据监察程序规定,只要报案或者举报!监察委就应当受理!再依据监察程序规定,只要信访人控告枉法裁判和徇私枉法,监察委就应当立案调查!只要监察委调查发现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就应追诉法官枉法裁判或徇私枉法罪!这才是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控告人负责、对工作的负责,那么才会有公平正义、严查违法违纪、杜绝腐败,才能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条防线。
证据清单 :
      1、泗洪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1324民初6541号、(2022)苏13民初381号、(2018)苏1324民初9998号、(2018)苏1324民初5921号;
      2、宿迁中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13民终1197号、(2019)苏13民终2950号、(2021)苏13民终400号;  
      3、2024年5月27日段娜在徐州监狱与当事人陈清的谈话笔录;
      4、庭审笔录陈清的谈话笔录等证明,被控告人拒不查实虚假诉讼人提供虚假的157万元转账记录扭曲事实作为借款提起虚假诉讼证据使用,并且拒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责;
      5、泗阳法院2019年3月6日与5月29日的虚假诉讼当事人陈金喜自认的庭审笔录2018年5月7日补充协议真实背景事实;
      6、2024年6月19日宿迁是中级人民法院段娜法官的判后答疑笔录;
      7、2025年4月24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吴振环法官的判后答疑笔录;
      8、被控告人孙仲洪还扭曲事实以虚假诉讼人伪造2021年11月20日协议内容作为于控告人共同出资作出判决;
      9、被控告人孙仲洪拒不判后答疑,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需要相关单位立案后到泗洪法院调取本人信访要求判后答疑的记录)
      10、丘比特公司在2019年4月1日在泗洪法院的谈话笔录证明曲酒厂在2017年7月3日就卖给控告人的事实,并且在同年11月28日就交付完毕给控告人的事实,而2018年5月7日补充协议根本不涉及虚假诉讼人扭曲事又伪造2021年11月20日协议内容提起虚假诉讼共有一事。
      11、还有对案件相关证据本人已经提供给政法委部门,若有暂时无法提供的证据请相关单位领导到泗洪法院与宿迁中院亲自调卷,或者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银行等部门调取,如还有需要控告人自行再次补充材料和证据,控告人无条件配合提供。

注:感谢尊敬的政法委王书记交办到检察院处理本人信访控告的此事,也敬请广大网友同时监督看看这次检察院是作为还是不作为,看看检察院是包庇保护法院蛀虫还是依法公正无私办理。今后我会每星期更新发布案情情况,让广大网友与领导了解此事进展等情况。也请广大网友与领导如若知道法官领导有违法违纪、资产不明、枉法裁判等证据信息,可以向有关单位反映,但是绝不能故意陷害,如若本人知道也会检举揭发。本人如果去北京信访的都是因为中院领导不作为乱作为才造成的。
                                                                                                                                                             控告人:张伟坤
                                                                                                                                                             日   期:2025年5月26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5-28 13: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刚才宿迁中院督察部门领导找我谈话,劝我把帖子删了,等省高院审理后再说。通过交谈我感觉这位领导还是明事理不错的,也是有良心的人,我也知道这也是她工作,她也没办法,但是也请理解我,我有我的想法和考虑,所以帖子删不删我要考虑,这事是不能强求,所以还请理解我,同时还有那么多网友和领导都在看着呢!所以都能相互理解就行。如果法官存在我举报的情况,应该立马由相关部门和我对接核实处理才对,竟然中院督察部门领导已经知道此事,也请领导能核实我反映的问题存不存在,最好能给我一份调查核实处理的答复处理意见书,同样也请督察部门,纪检部门,政法部门共同核查该虚假诉讼案件与违法情况,并处理。我会把证据拍照上传网上给广大网友和相关领导,还有市领导看看本案情况,法官有没有违法,有没有扭曲事实,有没有不作为,有没有滥用自由裁量权枉法裁判等情况,应不应该追责。如果从现在开始我哪个星期不发了此事了,就一定被法院相关领导与法官害了,所以这事请多关注,我动态。我还是那句话,家丑不可外扬,中院自行纠错就行,也别再逼我,更别再给市领导找麻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5-29 18: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本帖最后由 为人民服务 于 2025-5-29 18:30 编辑

今天宿迁市12345告诉我,中院对我信访举报的问题需要延迟到6月9日给答复。如果这次答复我不满意,我会复议,并把证据和所谓的答复内容是否在忽悠我,发出来给广大网友和领导看看,中院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好好办理,有没有依据法律法规调查处理核实我举报的问题,请广大网友与领导等待看看宿迁中院是作为还是不作为,是不是真的连法理都不讲不顾了,是不是在欺上瞒下,是不是一窝黑,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没有公信力,就是是司法腐败,更没有所谓的公平正义,领导就该好好彻底彻查法院内部和在信访空的案件,该追责追责,该撤职撤职,该赔偿赔偿。一起继续忽悠我,把我当傻子对待,我会把答复情况下你组织部,纪委,人大,与上级领导反映。并且要求按照处分法追究这次处理信访给答复的法院公职人员责任。别逼我这么做,还有很多部门领导网站我没曝光,就这次我都还在给留点台阶和路还有面子给你们,我还没有把证据内容发到网上,只是把事实和证据名称发出来,所以这次要不要事实求是依法办理虚假诉讼与枉法裁判违法违规事,中院领导自已决定,现在所有领导与广大网友都在看着中院是不是依法办案的处理问题的单位,还是准备不作为,准备继续枉法下去,还是准备不顾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准备搞一国两制还是准备搞独立政权呢?如果不是,我建议那就公开处理信访举报的事情,并直接公开作出回应,本人都能公开,中院就应该作出回应,让全国人民和领导都看看中院怎么办案和处理这问题的,能不能经得住广大网友监督和相关部门还有领导监督检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5-5-29 18: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我看到篇帖子,关于王佳佳法官被杀一案。
帖子内容是:8月12日中午,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称,该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通报全文如下:

2024年8月7日傍晚,我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据漯河市郾城区公安机关侦查,2024年8月7日18时26分,公安机关接报,某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二层电梯口处有人被刺伤,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我院王佳佳法官颈部被刀割伤,已无生命体征。经查看相关录像,行凶者系王佳佳法官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50岁,漯河市郾城区居民,未婚)。2024年8月8日3时许,公安机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党某某已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经送医治疗已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上级法院组织对党某某起诉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进行评查,该案审理和判决情况是:

2024年4月4日,党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购于2021年,价格1800元)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党某某左踝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任。因双方和解未成,2024年7月4日,党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某和李某某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经党某某申请,当地司法局为其指定了援助律师。此案由王佳佳法官承办,经公开开庭审理,根据党某某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确认的损失范围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对党某某主张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全部予以支持;因其住院29天中的后14天并未实际住院,医嘱仅开具1盒口服止痛胶囊和3盒外用消痛贴膏,结合交警部门认定党某某伤势轻微及被告的答辩意见,故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遂于7月23日判令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判决后,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心生不满,未通过法定程序寻求解决,于8月7日18点左右持凶器进入王佳佳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伺机作案,实施上述犯罪行为。

王佳佳法官,女,37岁,中共党员,于2011年9月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我院工作,先后在政治处、民事审判庭等部门工作,2021年12月任立案庭副庭长,2022年3月起在立案庭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2023年审结428件案件,今年至遇害前已审结271件案件。参加工作以来,王佳佳法官勤勉敬业,公正司法,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郾城区先进政法干警”“先进个人”“十佳办案能手”等荣誉。

我们对王佳佳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和无比痛惜,对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杀害办案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我院干警将化悲痛为力量,更加勤勉工作,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2日

这则通告在网络疯传,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网上评论如潮,广大网络博主纷纷上线,对此来发表看法。当然也引起我的关注,今天我就来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我要对王佳佳法官的遇害表示深切的同情,一个年轻的生命的突然逝去让人们深深惋惜。我要对党某某的暴力杀人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无论王佳佳怎么枉法裁判,也不是党某某暴力杀人的借口。

其次,我要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表示强烈的质疑:你院的工作人员王佳佳遇害,你院不应该回避吗?由你自己发布公告合适吗?有可信度吗?瞧你在公告中说的,把王佳佳说成是一个爱岗敬业、公正无私的完美的人,怎么会被一起简单交通肇事案的无责的受害者杀害的呢?

第三,王佳佳法官死的让人痛心,但其枉法裁判的错误和罪行不可掩盖。“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任。因双方和解未成,2024年7月4日,党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某和李某某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经党某某申请,当地司法局为其指定了援助律师。此案由王佳佳法官承办,经公开开庭审理,根据党某某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确认的损失范围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对党某某主张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全部予以支持;因其住院29天中的后14天并未实际住院,医嘱仅开具1盒口服止痛胶囊和3盒外用消痛贴膏,结合交警部门认定党某某伤势轻微及被告的答辩意见,故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遂于7月23日判令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通过法院的公告,足以认定,王佳佳法官在这起案中缺乏起码的审案水平,缺乏起码的判案能力,缺乏起码的对受害者同时是弱者的同情心,缺乏起码的公正公平判决的良心,这起判决明显是在枉法裁判!况且,王佳佳法官是立案庭副庭长,可以自己立案自己审案吗?河南法院都是这么干的吗?自己踢球,自己给自己打分,河南法院真牛逼!王佳佳的枉法裁判激起党某某的愤怒,一个50岁的光棍男人,无权无钱,安分守法,被人开车撞伤,自己无责,自己住院治疗花钱,保险公司愿赔12000余元,保险公司赔偿不能赔够损失,还要自己到法院起诉,王法官却判只赔9000余元,完全不抵自己的损失,而且自己被无辜撞伤的痛苦和不便谁人能懂?王佳佳的不法行为让谁不愤恨!有人说,可以上诉申诉啊?可是对一个无权无钱的光棍男人来说,难如上青天,根本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维权。党某某的手刃法官的愤激之举不值得提倡,但却令人非常理解和同情!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若经他人苦,未必有他善”啊。

枉法裁判的法官是什么?是反法律反人民的罪犯,是我国法治进程的最大障碍,是我国最大的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因为一批批法官的徇私枉法,造成了大量如呼格吉勒图等冤案。广大人民群众为了伸冤,背井离乡,家徒四壁,受到了包庇不法法官的相关部门的迫害,有的被以“寻衅滋事”罪拘留坐牢,只为寻求那一份迟到的公平和正义。

在我们宿迁,潜伏着一批丧尽天良的不法法官:沭阳法院葛蕾女法官、宿迁中院民庭魏良军庭长、孙笑、庄云霏、章钧杰等,它们拉帮结派、互相包庇、互相吹捧,通过编造的谎言、混乱的逻辑、错漏严重的文书,判决一名阻止不法侵害的正当防卫者承担60%的赔偿责任,这种包庇违法犯罪、打击正当防卫的不法法官至今毫无悔改之意,至今仍然道貌岸然地在法庭上颐指气使、枉法裁判。如果这些不法法官遭遇到如党某某的谋害,您会开心还是气愤呢?

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底线。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衡量一个法官是否具备公平正义之心的基本标志。王佳佳法官就是判决全责的司机和保险公司赔偿无责的受害者党某某28000、38000、48000元也是合法判决,这是对生命的尊重,这是交通违法者的惩罚,这是对弱者的帮扶,这是对正义的坚守。而可怜又可恨的王佳佳法官只判强势的保险公司赔偿党某某9000元,肇事方却一分钱不赔偿,这种丧尽天良的不法判决怎么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呢?王佳佳法官用自己违背良心的判决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而且死也得不到安宁,但却为我国的法治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全国,像王佳佳法官擅长枉法裁判却不受惩罚的法官有多少啊?这样的不法法官造成了全国一年数十万起上访事件的发生。所以现在进入法院会像对犯人一样对你进行全身检查,它们害怕你带进法院哪怕一点铁器危害到法官的生命安全,这是多么可怕又可笑的社会现象啊。说明法官队伍已经得大病了、已经太烂了,必须要做大手术了。

王佳佳案发生后,虽然最高法及当地法院给了王法官极高的评价“如春风一般的她走了”,但广大人民群众并不买帐。支持王佳佳法官的都是些司法机关的人,他们怕遭遇到王佳佳法官的同等遭遇而强烈谴责党某某的行为,而广大人民群众都在理性的看待。希望政法机关以王佳佳案为反面典型,加大法官队伍的整治教育和清理,清除法官队伍中丧失初心的害群之马,让王佳佳案类似案件不再发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本帖最后由 为人民服务 于 2025-6-9 01:36 编辑

宿迁中院现在是我知道是死活不愿意纠错,也不愿意处理枉法裁判的法官,作为中院一把手院长衡阳是明确了,并且知道的。而周辉副院长上个月虽然接访时明确告诉我会安排处理,也说了会安排吴振环庭长或者审监庭对接我处理控告枉法裁判的事情,但是至今已经无任何人和我对接处理,并且周辉院长把我手机号码也拉黑了,这是处理事情的态度和方式吗?我准备这星期向相关领导和人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反映这事,到底中院相关领导是不是不顾信访条例,在这拖延敷衍我,是不是都是这种态度和方式处理信访举报控告当事人的。中院院长衡阳是第一责任人,衡阳院长上个月就答应我安排时间亲自接待我,但是至今也还没有安排出时间?我在想这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呢?中院领导难道就在这明目张胆的包庇保护这几位法官吗?你我和大家心里都清楚,就像自己孩子犯了错,老子自己能不维护都不可能,口口声声不会维护,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处理,你中院谁敢出来公开回复给大家和市领导看看我举报控告的事。中院领导不就是在把市领导和我们人民群众当傻子忽悠是什么,有本事公开处理,公检法人大政法委和让人民群众一起听听你中院怎么处理的举报控告的事,到底对不对,有这胆量,就拿出来摆到大众面前给所有人看。如果我瞎举报控告我愿意付一切法律责任,你们中院谁敢出来试试,接受监督监察处理这事,谁能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处理,你中院有本事谁站出来。老百姓话都是说到这位置上了懂了吧!人要脸树要皮,好好想想吧!别人看中院法官些人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惩治,别忘记了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监察法,法官处理法,枉法裁判罪刑法在宿迁都没有用了是不是?别让市领导和相关单位还有人民群众看不起,不别让老百姓失去对法院的信任,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法律不是你们中院可以随便乱用和践踏的,在这宿迁市里你中院,你是一把手你可以一手遮天,我也知道衡阳院长你是南京人,你或许也可以在省高院一手遮天,让我案子翻不了,你也可以继续到最高院,最高检,中纪委,国务院,人大,公安部呢!或许你继续打通关系靠你的职务身份继续让我翻不了这案子,我光脚的现在,也不怕,我也无所谓,打不了就拿起真理用命维护呗!我死都不怕,还怕什么。中院领导都好好想想本人从去年7月控告的法官徇私舞弊、程序违法、扭曲事实枉法裁判的渎职罪,已经快一年了,为什么就不处理?为什么就不敢处理?市人大和领导看到这么不作为的中院领导,难道还能无动于衷吗?法院现在该换人了,否则冤假错案就更多,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应该也看到了本人的控告,准备就这么看着吗?如果还是无动于衷,我这星期就把举报材料给你们都递交一份,你们要再装看不到,那就真成了不作为,失职渎职了,那我就只能向上级部门和中央相关部门控告并追责了。本来这是法院事,只要法院依职权处理,我控告的事情,也不至于在向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院还有人大,公安举报控告,一切都是因为中院领导不作为就不处理我的控告,还在复查时说依据209条再审规定不应当再审,从而包庇保护他们自己院里的法官扭曲事实,程序违法,失职渎职枉法裁判,而这第一责任人就是衡阳院长。下星期市人大,和省人大,我会直接带材料去控告,而且明天9号了,你中院要不要受理处理,12345告诉我说中院6月9日给答复,我看不到你们依法依规履职处理我控告的所有事,我立马把不作为失职渎职扭曲事实枉法裁判的证据发出来公开,给所有领导和网友看看看你中院干的是什么事,丑不丑陋,能不能见人,并且下星期我直接去北京信访告你们,我也会先向市领导再次汇报这事,你们有没有隐瞒真相欺骗市领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宿迁中院民一庭给12345回复果然在敷衍推诿,本人控告的事枉法裁判和虚假诉讼,属于刑事控告,而是12345举报过之后,民一庭根本没有接听过我一次电话,更没有当年记得带过我数次,真是睁眼说瞎话,还让我等江苏省高院受理立案审查,就要等省高院处理结果,我国哪条法律规定刑事控告监察监督违法犯罪必须要等省高院再审结果的?尽然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都不懂的法官能配审理案子吗?就这水平能不枉法裁判吗?我不知道这样的回复怎么得到中院领导的同意的,难道法律意识和水平都是这么菜吗?现在严重怀疑中院领导就是在故意包庇保护被控告的法官和虚假诉讼当事人,纪委监委应该介入调查处理。这就是你们枉法裁判、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不作为的证据,我让你们中院眼瞎回复,敷衍我推诿我举报控告的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宿迁中院被举报控告的段娜等几位法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故意隐瞒关键证据,扭曲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规定,法官故意枉法裁判,造成冤假错案,构成徇私枉法罪,按监察法与监督法规定应当受案调查处理追责,但是宿迁中院为什么逃避,就是不受理处理,就是中院领导在包庇保护枉法裁判的法官,本人下星期准备进京信访,因为在宿迁中院已经罔顾法律,相关领导已经严重失职渎职,不顾百姓死活,坚持不处理,国家信访条例,违反公务员法,法官法等规定,导致本人我向市领导说明进京信访的原因和事实,都是宿迁中院不作为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枉法裁判造成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声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宿迁论坛发表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言论。
宿迁论坛所有文章和作品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一切后果由作者自已负责。
法律顾问: 江苏固邦律师事务所 刘浩律师 靳高峰律师

关于我们|Archiver|宿迁论坛 ( 苏ICP备13009264号-1 苏B2-20130007号 )

GMT+8, 2025-6-15 15:17 , Processed in 0.824207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苏公网安备32130202080003号

宿迁市飞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许可证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