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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项目哪些需要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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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5-2-24 11: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项目
    3 T. b) O) R1 Q' h1 @1、基坑工程(一)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0 u+ G& Z! `6 r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及以上。(三)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h) f" v$ Z4 e! N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A, p9 g7 O& h: R
    4、脚手架工程(一)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z+ x! M- S3 N* I$ a8 Y5、拆除、爆破工程(一)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m5 K/ [* y) q( U3 z/ B& L* L
    6、其它(一)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以下程序为一般通用程序,因地域会稍有不同。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1. 介绍参会各方人员 参会人员一般包括:(一) 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二)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2. 介绍工程概况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3. 由专业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进行阐述。4. 施工单位阐述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及计算书、应急预案等。5. 参会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询问工程有关情况,各专家提出各自意见。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 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 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家组意见提出完毕后,休会半小时左右以便各专家统一明确评审意见。6. 复会后,由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最终意见,并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7. 其他各方发表对专家评审意见的看法和意见,有疑问可向专家组询问。8. 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明确会议决定事项,包括修改方案或修改设计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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