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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市监总局涉保健食品法规的八大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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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5-31 14: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一、焚毁中华五千年养生文化。
中华养生文化:“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最好的药物是食物”,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智慧,是中华民族绵延五千年的根基,现保健食品法规堪称新时代的“焚书坑儒”。
二、误导人民的健康意识。
现保健食品法规给人民传导的信息是:“只有药物能治病,其它一切能治好病的方法都是虚假宣传,都是骗人的”,严重误导人民的健康意识,伤害人民的健康。
三、严重败坏了健康养生行业的声誉。
“三分治、七分养”,养生永远大于治疗,这是中国智慧,现保健食品法规严重败坏了健康养生行业声誉,影响了健康养生行业的发展。
四、为西医毒害中国人民的健康、骗取中国人民的钱财,提供了法律依据,成为西医犯罪团伙彻头彻尾的帮凶和走狗。
五、严重误导下属单位的执法。各省市县市监局由于受错误保健食品法规的误导,再加上无知和外行,在所谓“执法”的过程中,机械执法,不顾事实,制造了很多的冤假错案。
六、严重败坏了国家机关的声誉。
现保健食品法规错误如此明显,却成为法规,并堂而皇之地公布并实施,实在是可笑之极。
七、严重影响中国法治的公信力。
一个错误的不严谨的法规,所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是从源头败坏了我国的法治环境。
八、严重影响“中国梦”在中华大地上的实现。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是健康梦。一个国家的人民健康保健意识不强,把有严重副作用化学合成的西药和严重伤害人体元气的手术当成唯一能治病的法宝,是可悲的民族,是病态的民族,是永远不可能实现梦想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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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6 19:35:35 此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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