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图书馆真好! 校外的可以进校,办借书证,看书学习!!!
宿迁学院图书馆校外读者借阅证管理办法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中规定要求,也是落实学校服务宿迁“三联三融”“十大星火计划”实施意见中的“公共资源共享计划”的实际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校外读者的服务工作,确保图书馆的有序秩序,特制订此办法。
(一)开放读者范围
本馆对校外开放的读者范围主要包括:宿迁市区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部队等工作人员。
(二)借阅证办理与管理
1.填写《宿迁学院校外读者借阅证申请表》。
2.提交本人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相片一张。
3.每证需交押金200元,读者随时可以退证,退证时凭押金收据换返全额押金。
4.每人只可办理一张借阅证,有效期一年。到期可以续期,但需本人到馆现场办理。
5.校外读者借阅证的办理事宜由读者服务部负责统一办理。
6.办证时,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办证读者所提供的有关证明、证件,并将其姓名、性别、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借阅证号与有效期、收款票据编号等信息作详细登记。
7.所有校外读者借阅证办理的有关证明、票据存根、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读者服务阅览部均需妥为保存,直至该证注销为止。
(三)校外读者借阅权限
1.校外读者借阅证仅供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2.持证者凭证可以在本馆各借阅室借阅图书和报刊资料,每证一次可以外借图书3册(总价格不超过200.00元)。
3.持证者可以凭证到本馆电子阅览室利用本馆所购买的各种电子数据库和上网查询信息资料,上机收费标准与本校读者相同。
4.在对校外读者开放的各借阅室内,持证者可以享受到和本校读者同等质量的服务,除外借图书册数上的不同外,其他方面不应受到区别对待。
5.校外读者在利用本馆时,必须严格遵守本馆的开放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违反者,本馆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情节严重者,本馆有权吊销其证件,并不予退还押金。
(四)馆藏开放范围
凡对校内本科学生读者开放的图书资料,均向校外读者开放,包括图书借阅室的普通图书、各报刊阅览室的现期过期报刊、参考工具书、电子数据库等资源。特藏文献原则上不对校外读者开放,有特需者可经馆长批准后室内阅览。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馆务会研究决定。
{:smile:} 资源共享 把城里建设好,农村的农民却忘了我家是泽河的,至今连自来水都没有,洋河镇的政府人员都不关心一下,地下水太脏了,能喝吗?农村人难道就该喝地下污染水! 外地人也可以办吗?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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