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专“淘”超市过期食品,然后……
有人专门到超市买过期食品然后打电话给老板索要一千元左右
最近,听说有人专门到超市扒拉小食品,如火腿肠,方便面等。
服务员也有疏忽大意的时候,过期一两天就被这人偷偷“买走了”,然后打电话给老板索要一千元左右,老板没办法只得远程微信赔款,自认倒霉。因为对方威胁,如果不赔就举报到市场监督局,那罚款都是上万,还有可能停业整顿,损失惨重。
就因为如此,这种人屡屡的手,干起了所谓职业打假人,发了横财。请问律师朋友,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算不算敲诈?能报警吗? 避免这种事情只能自己管理加强 这叫黑吃黑行为吧。 {:3_169:} 当代“王海”,也他妈的算一种职业了 正是有这些‘正义’之士,这些商家才不敢肆意妄为{:lol:}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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